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本办法旨在规范公司的流动性风险管理行为,防范流动性风险,保障公司业务稳健运营。
二、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立流动性风险管理机构和职能,明确各级责任和权限。
2. 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和策略,明确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目标和方式。
3. 建立流动性风险监控和报告机制,及时掌握流动性风险状况。
4. 完善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或资金流动性紧张情况下能够迅速应对。
三、流动性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
公司应定期进行流动性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识别潜在的流动性风险因素,如市场环境变化、业务规模扩大等。
2. 对公司整体的资金流动性进行定期评估,分析可能出现的资金流动性缺口。
3. 制定相应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如调整业务结构、优化资产配置等。
四、流动性风险日常管理
公司应加强流动性风险的日常管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和公司业务状况,及时调整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
2. 定期对各业务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资金合理分配。
3. 建立有效的内部沟通机制,确保各部门之间的信息畅通,协同应对流动性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报告和披露
公司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及时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有关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报告。
2. 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资金流动性紧张时,及时向相关各方进行信息披露。
3. 主动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传递公司关于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相关信息。
六、监督和处罚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流动性风险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对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2. 对违反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对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进行追责。
3. 对未能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或报告的部门或个人进行处罚。
4. 在必要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并接受其指导。